招生考试网
学历类|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|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
资格类|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|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
工程类|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|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
计算机|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|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
 3773考试网 - 考研 - 考研调剂 - 正文

青岛大学2013年考研调剂及复试通知

来源:3773考研 2013-4-3 11:49:21
注意:请考生于4月3日后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硕士查询系统http://yz.qdu.edu.cn/xscx/,在该平台指定位置输入准考证号码、报名号及身份证号以便查询是否具有复试资格,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。
 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就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  
  一、调剂办法
  今年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校内、校外相近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
  1、校内调剂:
  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,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出专业及调入专业《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(A类)》。
 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填写《青岛大学2013年硕士生复试校内调剂申请表》并于4月6日16点前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(外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发传真至研招办,传真号:0532-85953655,传真后请务必电话确认)。研招办依据调剂要求及初试总分确定复试名单。已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,可以放弃一志愿复试,申请校内调剂。如果调剂至其他专业后未取得复试资格,允许回到原专业进行复试。调剂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。调剂结果及复试名单将于4月9日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。校内调剂考生无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。
  2、校外调剂:
  请查询本网站《青岛大学2013年部分专业接收外校调剂考生公告》,按相关要求进行调剂。
  我校接收校外调剂网上报名截止到4月6日24点。审核报名情况后将于4月8日11点前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,考生务必及时上网回复确认信息。
  
  二、复试要求
  1、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考核,外语种类与初试外国语相同(不含听力),考试形式、难度与初试基本相同,满分100分。未参加外语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;外语考核成绩计入录取成绩,与初试成绩相差悬殊的,将进一步考核其外语能力并决定录取与否。
  2、同等学力考生(专科考生、本科结业考生及成人教育应届考生)要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,相关加试科目见《青岛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。加试不合格者不录取;加试合格者,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录取成绩。加试名单根据考生网报信息确定,如有误差,请考生务必提前与研招办及学院联系,故意隐瞒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同等学力考生,如进行校内调剂,务必与调剂学院说明,按照调剂专业加试科目要求进行加试。
  3、各专业复试方案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。
  4、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及体检。政审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,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  
  三、复试具体安排
  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共同复试。请考生持准考证、复试通知书(4月8日后,通过我校研招网招生系统自行下载打印)、二代身份证原件、往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应届考生持学生证原件)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于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并参加复试,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。复试费180元(艺术类考生240元),体检费75元。食宿及差旅费一律自理。
  1、复试报到时间:4月10-11日8:30—16:00。
  报到地点:青岛市宁夏路308号,青岛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(博文楼大厅)。研招办电话0532-85953655。
  2、考试:
  (1)外国语考试:4月14日下午2:00-5:00(不含听力)。请自备铅笔、橡皮、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工具。
  考试地点:青岛大学博学楼。
  (2)同等学力考生加试:4月14日上午8:00-11:30。
考试地点:报到时公布或咨询学院。
  3、体检:4月12-13日进行各项指标检查。
  12日:上午6:30—8:00,空腹抽血;8:00-11:30,1:30-4:00其他项目
  13日:上午6:30—8:00,空腹抽血;1:30-4:00其他项目
  体检地点:青岛大学校医院。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,在报到时另行通知。
  4、各学院组织专业面试:4月12日、13日全天。
  地点:请咨询各相关学院。专业面试内容:参照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《青岛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专业复试方案》。
  5、思想政治审查:参加复试的考生从网上下载《青岛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》,由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,在复试时交给复试学科以备审查。
  
  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  1、如果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,请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天内向研招办提出署名的书面申诉。研招办将视具体情况尽快答复考生。
  2、预计4月中下旬在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。
  3、新生入学时,我校将对录取的考生加强全面复查,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,取消其录取资格。对弄虚作假者,无论何时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。
  4、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,我们将及时公布最新消息。
   本复试录取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,联系电话:0532-85953655。

  • 上一个文章:
  •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
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    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.
     


   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版权申明 | 网站导航 |
    琼ICP备12003406号